關于戊戌政變之新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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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件乃戊戌政變後一年王照亡命日本時,對日人之筆談稿。

    觀篇末第二段按語,知曾刊于香港某報。

    惟刊本今已不可得,此從舊鈔本移錄。

    原本題作“在逃犯官王照筆談一則”,殆是清廷偵探或駐日機關之司情報者所傳也。

    末有湖南某君識語,不著姓名。

    本件及識語皆大有史料價值,爰為标點重布。

    識語中痛詈康梁之語,願讀者毋忘其為史料。

    素癡識。

     照來此半年,承諸公厚待,得延殘生,不敢言報,亦恐終身無力圖報耳。

    自顧菲材,不能有補于世。

    今即對公強作空談,亦何益于事?惟公兼容并包,将有圖于東亞大局,則照所知敝國政變之故,不能不陳之左右也。

    敝國政策向在愚黔首為計,不特朝臣中無一通曉大計之人,而一千五百三十縣之讀書人,無非井蛙。

    有言洋務者,即以為匪人。

    有言外國政俗之善者,即指為奸細。

    敝國地大民衆,斷非三五人空談所能變法。

    其虛張聲勢,以為已行新政多端者,詐言也。

    凡一政之行,必朝廷謀之,衆士議之,窮上下之端委,辨各地之情勢,于詳細曲折,皆已慮及。

    于是政府發令,大吏應之,州縣官實心行之,士庶應之,考校能詳盡,而後一政可望實效。

    豈有一紙上谕,遂作為行一新政之理?照憂國亦二十年矣。

    然見敝國宦途士風,萬無挽回之路。

    故近年照在鄉在京,皆惟勸同志講時務立學堂,以待機會備用。

    及丁酉冬,康有為入都,倡為不變于上而變于下之說。

    其所謂變于下者,即立會之謂也。

    照以為意主開風氣,即是同志。

    俄而康被薦召對,即變其說,謂非尊君權不可。

    照亦深以為然。

    蓋皇上既英明,自宜用君權也。

    及叩尊君權之道,則曰非去太後不可。

    并言太後與皇上種種為難之狀。

    其時皇上決不言此,皆戶部侍郎張蔭桓對康所言也。

    照以為今國家危如累卵,豈容兩宮又生罅隙?故勸康有為速出京他往,以待機會,而康不從。

    旋即上谕屢下,大有振作之象。

    照竊服康之作用。

    然是時朝議沸騰,一日數驚。

    皇上已派康往上海辦報館事,而康未行。

    照仍勸康速行,以免變生,而康反不悅。

    及七月初五,照應诏上書,求禮部六堂代遞。

    書中言請皇上奉太後遊日本,以知日本崛興之由。

    然後将奉太後之意,以曉谕臣民,以變風氣。

    煞尾雲,夫而後以孝治天下,而天下臣民莫複有異議;所有變革之事皆太後開其端,皇上繼其志。

    此照之主意,欲和兩宮,以名譽歸太後,庶消變萌。

    意非專主聯貴國而已也。

    而堂官阻之。

    照請堂官自陳抗旨之罪,堂官乃劾照。

    皇上怒而去六堂官。

    于是康以為照為皇上信用之人,乃托照上請改衣冠之疏。

    照不從。

    旋康又托徐緻靖勸照往蘆台奪聶提督軍以衛皇上。

    照力辯其不可,謂太後本顧名義,無廢皇上之心;若如此舉動,大不可也。

    康又托譚嗣同、徐仁鏡與照言。

    照大呼曰,王小航能為狄仁傑,不能為範雎也。

    伊等默然。

    自是動兵之議不複令照知。

    時照自上書劾張蔭桓納賄濫保之罪。

    張亦南海人。

    兩宮不和半系此人離間。

    太後于去歲二月遣步軍統領抄其家。

    伊納銀二十萬于中官免。

    至是劾之意,仍在和兩宮。

    而皇上未悟,張竟不獲罪。

    至七月二十八日,忽聞徐緻靖請召袁世凱入都。

    照大驚,往問徐。

    答曰,我請召袁為禦外侮也。

    照曰,雖如此,太後豈不驚?于是照急繕折,請皇上命袁駐河南歸德府,以鎮土匪,意在掩飾召袁入京之計,以免太後驚疑。

    二十九日午後,照方與徐緻靖參酌折稿,而康來,面有喜色,告徐與照曰,譚複生請皇上開懋勤殿用顧問官十人,業已商定,須由外廷推薦,請汝二人分薦此十人。

    照曰,吾今欲上一要折,不暇及也。

    康曰,皇上業說已定,欲今夜見薦折,此折最要緊,汝另折暫擱一日,明日再上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