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春秋戰國時代的學術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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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想,作者已不可考,其成書年代在戰國中期以後。

    《禮記》則是孔子信徒追述孔子生前言行的書,也是在西漢成書的。

    所以後兩部書與孔子當時所授的禮,并沒有什麼關系。

     《詩》是民間歌謠和貴族廟堂詩歌的荟集,它的時代大緻包括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的五百年(前1100~前600)。

    據說古代所采集的詩共三千多篇,被孔子删去十分之九,隻剩三百篇,便是今本的《詩經》。

    這個說法頗有可疑之處,因為孔子本人對古代遺留的典籍,常有“文獻不足”之歎,卻把詩删去十分之九,言行上未免矛盾。

    假如他真個删詩的話,何以他所最厭惡的“鄭聲”(鄭國的歌謠)卻不删去? 《詩》三百篇在春秋時代是有其實用性的,貴族的交際辭令,要引《詩》為裝飾,朝廷宴享外賓時,照例擇《詩》中的一首或一節命樂工歌誦,以為歡迎詞,賓客也照樣回敬;主賓間的情感願望,也多借詩句表達。

    因此孔子曾說:“不學詩,無以言。

    ”孔子所教的《詩》,自然仍着重其從政和識人論世的實用價值,但也以《詩》為人格修養之用。

    他對詩有道德上的要求,教人以學《詩》達到“思無邪”的境地。

    此外,他并教人從《詩》中得到啟發,以體會人生的道理。

     宋刻本《詩經》書影,中國國家圖書館藏。

     詩和樂在當時是不可分的,《詩》三百篇都有樂章,是當時的正宗音樂,同時是貴族教育的重要課程。

    孔子本身便是個音樂家,自然也連帶着教授弟子。

    他講音樂特别注重音樂的感化力,他确信音樂不但可以陶冶個人的性靈,而且可以改變社會的品質。

    為盡量發揮音樂的道德功用,他主張禁絕低劣的音樂。

    當時鄭國的音樂最為淫蕩,所以他倡議“放鄭聲”。

    他晚年曾将三百篇的舊曲加以修訂,這是他平生引為得意的事。

    他說:“吾自衛返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

    ”雖然他對于樂有一番制作,對于《詩》,則沒有真的去“放鄭聲”。

     《書》大部為西周的檔案,其内容包括戰争時的誓師詞,周王封立國君時的冊命詞,周王對臣下的告谕,以及王室大典的紀錄等;另一小部為追記唐、虞、夏、商的故事和語言。

    西周的各篇是否由周室傳流下來,頗有疑問,因為西周的播遷非常倉促,臨時不大可能攜出那麼繁重的簡冊。

    因此,有人認為西周諸篇可能是魯國所存的“副本”,因為其中有許多篇是關涉到周公的。

    [參看屈萬裡《尚書釋義》“叙論”]舊史說孔子時《書》有一百餘篇,孔子并曾加以編次。

    《書》和《詩》同是孔門教本,但《詩》在孔子以前,傳誦者已甚多,《書》則從孔子開始,才被普遍應用為教本。

    孔子把舊有的檔案加以編次取舍,以适合作教本之用,自然是可能的事。

     今本《尚書》五十八篇,據清人考證其中出自僞造者達二十五篇。

    真的三十三篇中,其時代也有很晚的,如叙述唐、虞、夏、商事迹的各篇中,有若幹篇的時代當在孔子之後。

    所以孔子所授的《書》,與今本《尚書》的内容,其差别是很大的。

     《易》不是孔門課本,與孔子似乎也沒有多大關系。

    今本《易》的内容,包括《卦》、《爻辭》、《象傳》三部分。

    《卦》據說為伏羲氏所畫,而由周文王加以推演,這是不可靠的。

    《爻辭》據說是孔子以前魯太史所作。

    《象傳》中的“系辭傳”據說是孔子所作,也不可信;《象傳》之成,似乎遠在孔子之後。

    總之,《易》是一本累積而成的書,不是一人一時所完成的。

    《易》的内容是有關蔔筮的知識,但從《論語》看,孔子是連“禱”都不肯為的,何況蔔筮?因此近人以為《易》是齊國陰陽家之學,與儒術本不相幹。

    到戰國末年,儒生和術士合流,《易》才和儒家發生關系。

    [參看傅孟真《中國古代文學史講義》(九)儒林(載《傅孟真先生集》第二冊)] 《春秋》本是魯國史官對時事流水賬式的記錄的總名,這類曆史記錄,各國都有,而以魯國的最久最完全。

    《春秋》的文體非常特殊,字句簡練,但記事并不完全依事直叙,有時以曲折委婉的筆法來表達,并暗含着褒貶之義。

    這或者因為當時寫書的材料尚很缺乏,或者因為忌諱,才産生這麼一種文體。

    這類史記在當時的貴族社會中,可能兼作倫理教育之用。

    據說孔子以這種筆法,把魯史記隐公元年(前722)到哀公十四年(前481)的一段加以修訂,而成為現在的《春秋經》。

    《春秋》也不是孔門的課目,但這部書的思想源泉卻與孔子大有關系,因為其中含有濃厚的“正名”思想。

    從曆史的眼光看《春秋》,誠然是一部後人所謂的“斷爛朝報”,但從倫理原則上看,卻是一部完整的著作。

     (五)戰國時代的儒家 春秋末年,儒仍然是一種職業階級而不是學派,而且當時也沒有其他獨樹一幟的學派。

    到戰國,墨家與法家興起,開始與儒家抗衡,儒家才自成一學派。

    但墨法兩家都與儒家有着淵源關系,墨家的創始者墨翟,最初曾“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而初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如李克、吳起等,又都是孔子的再傳弟子。

     孔子在生前已負盛名,又因其弟子多是名流,經他們的宣揚,孔子身後的聲名也就更加提高。

    戰國時,孔子已奠定“聖人”的地位;而在這個時期儒家又有兩位代表人物繼起,就是孟子和荀子。

    孔子以後的儒學,因他們的闡發而更形光大。

     孟子名轲,字子輿,鄒(今山東鄒城市)人。

    他大緻與魏的惠王、襄王,齊的威王、宣王同時,至于他的生卒年代,則說法不一,一說他生于前385年,卒于前303年或前302年。

    他是孔子孫伋(子思)的再傳弟子,一生遊曆宋、薛、滕、魯、魏、齊等國,曾仕齊宣王為卿,緻祿萬鐘。

    但不久去齊,此後即不再出仕,他死時已有八十餘歲。

     孟子的思想,具見于現存的《孟子》七篇中,這本書可能是孟子的弟子編纂而成的。

    《孟子》不如孔學的博大精深,但思想則較孔子為激進,這自然是時代使然。

    他的最大貢獻,是有關人格教育的學說,其原理雖大緻本于孔子的學說,但更加完密而有系統。

    現在分别說明孟子的政治和教育的思想理論。

     孟子的政治原理,大體承襲孔子,主張所謂“仁政”,也就是把“不忍人之心”擴充到政治精神中去。

    他以為政治的最高理想,在謀全人類的幸福。

    因此他對天子的世襲制度,表示懷疑,認為天子必須是德智雙全的聖人,不應世襲,而應禅位于後聖。

    他對貴族階級的地位及若幹特權是承認的,但同時又認為政府存在的惟一理由是保障人民的利益。

    君主的臨民,以愛護人民為條件,并非具有絕對的權威;殘虐人民的君主,人民得起而誅之。

    這是他的“民貴君輕”理論的大要。

    他有幾句有關政治的名言:“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君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仇”,這種見解是孟子以前的儒家所沒有的。

     孟子在政治措施中,最注重“養民”,他曾立有改善民生的具體方案。

    此外,他堅決反對君主的厚斂和好戰,這可反映出孟子時代的世局。

     孟子政治思想中的“仁政”,本于“仁心”,對此他有一套有系統的理論,即所謂“性善說”。

    他認為人性本善,因為人性隐藏着四種與生俱來的特性,那就是仁、義、禮、智的趨勢,他稱之為“四端”,也就是恻隐之心(仁之端)、羞惡之心(義之端)、是非之心(智之端)和辭讓之心(禮之端)。

    人之有四端,也就是“人之所以異于禽獸”的地方,因此應該對這些特性加以發展。

    以全力發展此四端,便是“盡性”;盡性的修養積之既久,便養成一種“至大至剛,塞于天地之間”的浩然之氣。

    凡具有浩然之氣的人,便是“富貴不淫,貧賤不移,威武不屈”的“大丈夫”,而“大丈夫”也就是人生的最高目标。

     孟子之時,楊朱和墨翟的學說最為盛行,據孟子說,當時“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

    而他的責任則是“拒楊墨”。

    孟子對他們的學說的攻擊重點,是墨的“兼愛”和楊的“為我”。

    墨子的事迹和學說将在後面詳述,楊朱的事迹無傳,從戰國人的稱引中,知道他大約是孟子的前輩。

    他的“為我”和墨子的“兼愛”恰巧相反,兼愛是對世人一視同仁的愛,為我的思想則認為人生的最高目的,在乎求各自的舒适生活,不損己以利人,也不損人以利己。

    孟子對他們的批評是:“墨子兼愛,是無父也;楊子為我,是無君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

    ”無論孟子對楊墨的批評是否公允,但他對儒學的光大,确有一番功勞。

     戰國時代儒家的另一代表人物荀子,名況,趙國人。

    他的時代,較孟子稍後。

    他少年遊學于齊,齊湣王時他去齊赴楚,為蘭陵令。

    齊襄王時,又曾返齊國。

    此外,他并遊秦、趙等國,在趙仕為上卿。

    他奔走列國,自壯而老,并未能行其道。

    他死後大約二三十年,秦國便統一“天下”。

     從現存的《荀子》一書看,荀子的思想嚴格而有系統,他與孟子同為孔子的崇拜者,同樣主張省刑罰、薄賦斂、息戰争的王政。

    他的學說所不同于前儒的,大緻有兩方面:一是主張性惡,一是把法家思想注入儒學中。

     荀子曾說過:“人之性惡,其善者僞也。

    ”大意說,人生下來便具有若幹惡性,諸如好利嫉妒之心,和耳目聲色之欲等,如果順性發展,則争奪殘賊淫亂等惡行便會随之而起;必須加以後天人工的節制和教育(僞是人為之意),才可以使之向善。

    所以荀子教育學說的重點,全在用外在的功夫來克服人性的弱點。

     荀子主張以“禮”來節制人的惡性,使其不能自由發展,但禮的最後目的則是養民,使人民生活改善。

    雖然他對于禮的涵義或内容,沒有明确的說明,但他認為禮必須具有“别”的功能,要使貴賤長幼、貧富輕重先有等差,然後确定每人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義務既經确定,可以各安其分,社會自然安甯。

    至于等級的區别,則全視個人的賢能與否而定。

    國君是一國之最賢能者,并有其重要任務,因此應當被尊重。

     荀子的理論,顯然與法家有接近之處,因為禮和法并無十分明确的界限,廣義的政治制度,既可稱為禮,也可稱為法;而且兩者同是一種對個人的外來箝制,不容選擇和懷疑。

    因此他的性惡說和禮憲說,配合着當時的世局,漸而演變成戰國末年的法家之學。

    換句話說,法家思想因吸收了荀子的理論,而更加充實完備。

    他的弟子韓非,便是法家的集大成的人物;佐助秦始皇推行法家政策的李斯,也是他的弟子。

     三、道家 (一)老子 老子是先秦思想家中的神秘人物,他的事迹已無法确考。

    據舊史說,他是楚國苦縣(今河南鹿邑縣東)人,姓李名耳,字聃,作過周室的史官。

    他與孔子同時,但年輩較長,孔子且曾向他請教過禮的問題。

    他後來見周室日衰,便辭官隐去,不知所終。

    現存五千字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