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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金錢衡量一切的社會中,人們勢不得不操許多毫無實用的多餘的行業,徒然為奢侈荒淫的生活提供享受。

    倘使現在幹活的這一大群人分配到為滿足生活的少數自然需要與便利的少數行業中去,商品就必然大為增加,價格就會跌落到使制造工人無法靠作工維持生活。

    可是又倘使目前全部不務正業的人以及全部懶漢(他們每個人所消耗的别人勞動的成果就等于兩個工人所消耗的)都被分派去勞動,做有益的工作,那麼,你不難看出,隻需要多麼少的工作時間便足夠有餘地生産出生活上需要與便利(甚至享樂,隻要是真正自然的享樂)所必不可少的一切。

     烏托邦的經驗證明了上述的後一種情況。

    那兒,每一座城及其附近地區中凡年齡體力适合于勞動的男女都要參加勞動,準予豁免的不到五百人。

    其中各位攝護格朗特雖依法免除勞動,可是不肯利用這個特權,而是以身作則,更樂意地帶動别人勞動。

    有些人經過教士的推薦以及攝護格朗特的秘密投票,也可以豁免,以便認真進行各科學術的研究。

    但是如果任何做學問的人辜負了寄托在他們身上的期望,就被調回去做工。

    相反,往往有這樣的事,一個工人業餘鑽研學問,孜孜不倦,成績顯著,因而他可以擺脫自己的手藝,被指定做學問。

    正是從一批有學問的人當中,烏托邦人選出外交使節、教士、特朗尼菩爾,乃至總督。

    在他們的古代語言中,總督叫做巴桑①,近來稱為阿丹麥②。

     ①巴桑(Barzanes)&mdash&mdash一說據希臘語指宙斯之子(宙斯乃希臘神話中的主神)。

    &mdash&mdash中譯者 ②阿丹麥(Ademus)&mdash&mdash據希臘語為&ldquo無國民&rdquo之意。

    &mdash&mdash中譯者 幾乎其餘所有居民既不懶散,所忙碌從事的又非無益的工作,因此可想而知,他們制出的好東西多麼豐富,花時間又多麼節省。

    除此而外,他們對大多數必需的手藝,不如在别的國家要費那麼多工,這也是一個便利。

    首先,房屋的建成和修理在别處要大批工人經常付出勞動,這是因為一個父親經營的建築,他的不知愛惜财力的後人總是任其逐漸頹毀。

    結果,本是花小錢就可以維修的房子,後人須花大錢另起一幢。

    而且,甲雖然使用巨款才造成的房子,乙卻任意挑剔,不把它看在眼裡,不加愛惜,任其失修倒塌,然後在别處花同樣數目的錢另造一所。

    而在烏托邦土地上,由于一切井井有條,公衆福利管理認真,很少見到辟新地建新房。

    烏托邦人勤于維修房屋,尤其重視事前愛護。

    從而花的勞動量最小,房屋非常經久,瓦木工有時閉得無事可作,除非在自己家中砍劈木料,同時整修石塊,以便一日有興土木的需要,可以很快建好房子。

     同樣,關于服裝,也請注意消費的勞動力多麼少。

    首先,他們在工作時間穿可以經用七年的粗皮服,這是樸素的衣着。

    他們出外到公共場所時,披上外套,不露出較粗的工作裝。

    外套顔色全島一律,乃是羊毛的本色。

    因此,毛絨的需要固比他處為少,而且比别處價格低廉。

    從另一方面說,亞麻布制成較省力,用途也就較廣。

    對亞麻布他們着重的隻是顔色白,對毛呢他們着重的隻是質地潔。

    毛頭纖細他們不希罕。

    所以,在别的國家,一個人有各色的毛衣四五件,又是四五件綢衫,不覺得滿足,更愛挑挑揀揀的人甚至有了十件還不滿足;而在烏托邦,隻一件外套就使人稱心滿意,一般用上兩年。

    當然,烏托邦人無理由要更多的衣服,因為更多并不穿得更暖和些,也不顯得更漂亮。

     此所以,既然他們大家忙于有益的手工藝,而且從中取得較少的産品已經足夠,他們在一切日用品充沛時,間或調出不計其數的公民修理一切損壞了的公共道路。

    如果甚至這樣的修理都無需要,他們還往往公開宣告減少工作時數。

    政府并不強迫公民從事多餘無益的勞動。

    烏托邦憲法規定:在公共需要不受損害的範圍内,所有公民應該除了從事體力勞動,還有盡可能充裕的時間用于精神上的自由及開拓,他們認為這才是人生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