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關于官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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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為人,如果他們串通舞弊的勾當被揭穿,即使他不當議員已經好些年了,他們還是可能出醜或被送進監獄。

     在地方政府條件下,顯然更需要采取措施防止貪污。

    在聯合王國,地方政府的支出已經比中央政府大得多,而且正在以更快的速度增加,由于絕大多數錢都用在地方上,每筆支出的數額都較小,因此舞弊就比較便當。

    我認為,英國市政當局總的來說是廉潔的,但是舞弊确有發生,而且被官員和議員之間可能存在着的密切關系加劇。

    一個手頭拮據或者厚臉皮的市議員或貧民救濟委員随時都可能教唆(或被教唆)一個曾在競選中幫過他一把的窮親戚,并且為該人(也許是應該給他的同事類似照顧的默契所緻)在市裡弄到一個職位。

     再有,英國的鐵路公司正逐年受國家的控制,但是從未有一位政治家曾試圖像一個世紀前東印度公司那樣在任命和提升方面定出一個公正合理的标準。

    有少數鐵路公司為勤雜人員定出競争制度,比市政府實行的那些制度更不适當,但是據說在大多數鐵路公司裡,任命和提升都受董事或大股東的影響。

    我們管理鐵路的連接和信号等細枝末節,卻沒有認識到公衆的安全甚至更直接地依靠鐵路公司的官職任命制度。

     這個原則應擴充到什麼程度,舉例說,在什麼程度上可以阻止一家大私人公司的老闆通過把他的企業交給一個無能至極的親戚管理而使半數地方居民受害,這個問題取決于今後五十年内集體主義思想家所能發明的政治方法的力量。

     同時,我們必須不再把現行對意想不到的試題倉促作答的競争考試制度看作一樣一成不變的東西。

    那項制度有某些非常實際的好處。

    候選人和他們的親友都覺得它&ldquo公平&rdquo。

    它揭示候選人在某些重要智力素質方面的力量,這些素質無法用推薦信表明,除非經過考試,往往連候選人本人也不知道。

    但是,獨立選拔的範圍如果要大大擴大,就必須采取更多的方法。

    在這方面,自從查爾斯·特裡維廉爵士的報告于1855年發表以來,英國始終裹足不前。

    考試的科目略有更改,但是過去半個世紀内英國教育狀況的巨大變化基本上被忽視了。

    受過接近完整的&ldquo紳士教育&rdquo的英國青年依然隻是極少數,大多數人根本沒有受過任何智力訓練。

    各種中等教育的普及、高等教育的日益專門化、世界各大學積累的關于測驗&ldquo研究生&rdquo學位論文的真實性和智力質量的可能性的經驗都很少或一無成效。

     1875年的公平委員會發現郵政局雇用少數婦女做下級工作。

    自從那時以來,女打字員和少數待遇較好的婦女曾因為這位或那位議會領袖或常任長官一時高興而被接納進其他政府機關,但是并沒有作系統的努力利用每年畢業于新老大學、修養高、耐心好的婦女的才智來豐富國家的思維力。

     對于公衆來說,1870年實行公開競争似乎不僅排除了進一步考慮官員任命方法的必要性,而且也排除了考慮官員據以工作的制度的必要性。

    他們知道,屍位素餐之流行将銷聲匿迹。

    任命将按照&ldquo成績&rdquo,而考試成績的宣布猶如維多利亞女王中期小說裡的婚禮,将會是故事的結束。

    但是在政府機關裡,就像在法院或實驗室裡,除非在被任命官員全部工作期内由組織上提供适當的機會和動機,就不可能進行有效的思維。

    然而,1870年以來,政府部門的組織要麼讓各部按照機關傳統自由發展,要麼被一場隻針對一個部(例如陸軍部)的運動所改變。

    例如,每個機關内少數一級官員和多數二級官員之間的官方關系不是根據任何原則變化,而是按照某個曾經掌權但如今已被遺忘的首長的見解和偏見而變化。

    每個科的科長及其下屬之間的關系亦然。

    在至少一個機關裡,重要的文件先送領導,領導當即作出批示,然後逐級下達。

    在其他機關裡,制度規定全部文件必須先送交一個下級,下級再送呈上級,不僅附上必要的文件,而且還附上他的處理意見,這樣年輕人能獲得無限寶貴的經驗,年長者也不至于墨守成規。

    這兩種組織方法必然有一種優于另一種,但是從未有人拿它們作過系統比較。

     在殖民部,圖書館長的任務是使每一個必須就一個問題作報告的官員都能獲得有關該問題的已出版的書籍和官方文件。

    在貿易部(對該部處理的問題,出版的書籍比官方資料甚至更重要)才剛找到房子供收藏多年前搜集到的圖書之用。

    [35]外交部和印度部都有圖書館,财政部、地方政府委員會卻一個也沒有。

     在财政和審計部,已實行一項訓練下級官員的辦法,就是每隔一定時間把他們調到不同的工作部門。

    效果據說很不錯,但是我所知道的任何其他一個部都沒有這樣做,也沒有進行過認真的讨論。

     幾乎所有的部的官員都參與組織比他們自己的工作更直接行政性的部以外的工作,一項培訓官員的明智制度應當&ldquo暫時調派&rdquo青年官員去擔任他們将要負責組織的那項工作以取得經驗。

    農業部的幹事在任職期間應至少一次被調派去幫助監督宰殺染上瘟病的豬并訪問農民,而貿易部鐵路處的官員則應親身對鐵路辦事處的内情有所了解。

    這個&ldquo暫時調派擔任特殊職務&rdquo的原則可以擴大為若幹固定的學習期(如軍隊已經做到的那樣),在此期内,官員可脫産(工資照發)獲得對他的部門有用的知識,嗣後不是通過回答試題,而是通過提供一本有永久價值的著作或一個報告來顯示他的工作成果。

     布爾戰争以後,由于迫切需要在英國軍隊的管理方面提供有效的思想,軍事會議乃應運而生。

    如今大臣不隻是了解通過他的高級軍官頭腦的&ldquo瓶頸口&rdquo傳達給他的那些想法,每星期還和五六個部門的領導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