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關于官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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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較量習慣,其中分享官職被認為是鬥争的正當獎賞;鑒于在社交上、日常生活中以及在唐甯街,身份和财富(這是事實,無論我們喜歡與否)左右許多事情,我們的思想方式和行為方式莫不按照這個認識進行;鑒于這一切,我要慎重行事,決不會貿然勸告在文官系統中進行您本人和斯塔福德·諾思科特爵士所建議的這樣一場革命。

    &rdquo殖民部的詹姆斯·斯蒂芬爵士說得更直截了當:&ldquo我認為,我們生活在其中的世界還沒有完全道德化,接受不了這樣一個嚴峻的道德方案。

    &rdquo幾年後,當讨論印度軍隊中的官職實行競争時,維多利亞女皇(或艾伯特親王借女皇之口)表示反對,認為它&ldquo把君主貶低為僅僅是一台簽署機器&rdquo。

    [33] 然而,1870年,特裡維廉的報告發表十六年之後,格萊斯頓頒布命令,在整個英國文官系統實行公開競争,這個命令幾乎沒有遭到批評和反對;英國議會政體的一個最重要職能确實貶低為&ldquo僅僅是一台簽署機器&rdquo了。

     此舉之所以成為可能,是因為政治氣氛發生了變化,其原因是英國曆史上最饒有趣味的問題之一。

    一個原因是很明顯的。

    1867年,德比勳爵的&ldquo改革法&rdquo突然把下院的最終控制權從市的&ldquo十鎊戶主&rdquo轉到工人手裡。

    老的&ldquo統治階級&rdquo可能感到他們的官職任命權已保持不了多久,讓這種權力留在一個獨立的文官委員會(像一個瞎眼的正義女神那樣解釋大自然的裁決)手裡,要比留在施納德霍斯特先生已經在着手組織的那些可怕的&ldquo地方議員會議決策委員會&rdquo手裡安全得多。

     但是,人們可以看出比選舉權易手更深刻的變化原因。

    從克裡米亞戰争到1870年的十五年在英國是一個思想極為活躍的時期,在這個時期内,少數幾位像達爾文或紐曼那樣頭腦敏銳的思想家所作的結論已經被許多雜志作者、宣傳者和詩人讨論過,并廣為傳播。

    一個概念逐漸占上風:無論是在政界還是在别處,實現我們的宗旨的力量最終必須依靠嚴肅而持久的思考,而不是依靠輿論。

     1850年,卡萊爾曾經發問:&ldquo民主一旦演變為備有投票箱之類東西的選舉權,它能否自然而然地完成從虛到實的有益的全面轉變?&rdquo并且回答道:&ldquo你的船是不能靠它的絕妙的選舉計劃繞過合恩角的。

    船員們可以在甲闆上下以最和諧、精緻的立憲方式投票表決這件事或那件事,但是船要繞過合恩角卻會發現一系列已被古老的自然力投票贊成并嚴格規定的條件,自然力對你如何投票表決完全不放在心上。

    如果你能靠投票或不投票弄清那些條件,并勇敢地順應,你就能繞過合恩角;如果你不能,狂風就會把你吹回原地。

    &rdquo 到1870年,卡萊爾的教誨已從奇談怪論變成濫調。

    在這個轉變過程中,最重要的一個影響乃是自然科學的發展。

    例如,1870年,赫胥黎的《非宗教家的宗教談》編成出版。

    1850年不能理解卡萊爾的虛與實之間區别的人們,不會不理解赫胥黎關于生和死的論述,赫胥黎将生和死比作和一個從來不出錯的無形對手下的一局棋。

    赫胥黎的非個人的科學在繞合恩角航行中似乎比卡萊爾的個人的和概念的英雄更有用處。

     但是,競争性文官制既經發明和采用,就脫離它在其中産生的嚴峻而困難的思想領域,而在我們的習慣性政治心理中生根。

    我們現在半無意識地把文官制想象為一個不變的事實,其優缺點要麼全盤接受,要麼全盤否定。

    公開競争也同樣成了一個&ldquo原則&rdquo,被理解為應用于已經應用的官職,而不能應用于其他官職。

    因此,如果我們要對這個問題進行卓有成效的思考,當前最要緊就是破除我們頭腦中的這種想法,回到變化無窮的世界去。

    我們必須把競争本身看作千變萬化,會不知不覺地逐漸演變成其他任命方法,并且必須把提供競争的職位看作與其餘所有職位不同,與适宜進行某種形式的競争然而尚未試行競争的職位重疊,在其曲線的邊際點上與那些不适宜競争的職位相交。

     在開始這個過程時,一個事實變得很清楚。

    官員的任命制度既然能應用于中央政府,就沒有理由不能應用于地方政府。

    我們之所以從未認真考慮過這個問題,應該說是英國人頭腦遲鈍的一個驚人例證。

    在美國,文官這個詞是同樣應用于中央和地方兩類官職的,&ldquo文官原則&rdquo既包括聯邦的任命,也包括州和市的任命。

    兩類官職之所以在我們頭腦裡分開,主要可能是曆史上我們用不同的名字稱呼它們的緣故。

    地方當局在任命官職方面可任所欲為(唯一的例外是教師和醫師需要某些資格)。

    也許有五六個大城市和地方已實行有限的公開競争,但是在其他一切地方,為數恐怕已經和中央文官一樣多的地方文官[34]是在這樣一些條件下任命的,如果政府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可能會發現1855年前中央政府官職任命權中存在着的不少弊病故伎重演。

     當然,不可能單獨任命一個文官委員會對每個地方單獨舉行考試。

    任命官員的人隻向中央政府負責,而同任命以後控制官員、給官員發薪和提升的地方當局沒有聯系,這樣将會産生不少困難。

    但是同樣的困難卻被美國文官改革者避免了,隻要認真思考幾天就能夠使該項制度适合于英國的地方條件。

     為英國中央政府建立競争性文官系統的一個目的是防止貪污。

    如果官員不再由議員任命,議員和官員勾結起來欺詐人民就困難得多。

    現在,一位英國議員如果想利用他的地位斂取錢财,就得賄買一大批完全不靠他照顧的官員,這些官員可能非常不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