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思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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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它才被發現,就算此前全世界都知道也不算數。

    (在關于瞬間的假設前提之下,這是唯一可與蘇格拉底的原則相類比的原則。

    ) 假如學生要掌握真理,那麼教師應該把真理帶給他;不僅如此,他還應該帶給學生理解真理的條件。

    如果那個學生本人就是他理解真理的條件的話,則他隻需要去回憶。

    因為有了理解真理的條件如同可以追問那個條件,在條件和問題之中包含着被限制之物和答案。

    (假如情況并非如此,則我們隻能以蘇格拉底的方式去理解瞬間。

    ) 可是,不僅給予學生真理而且還給予他理解真理的條件的人并不是教師。

    教育取決于某個條件的最終出現;沒有那個條件,教師則一無所能。

    但是還有另一種情況,在教師開始教導學生之前,他不是改造學生,而是對他進行再塑造[24]。

    但是這一點無人能夠做到,假如這情形發生,它隻能由神自己完成。

     現在,假設學生出場了,他當然是被創造出來的,而且神還應該給予他理解真理的條件(否則,他先前隻是動物,是那位帶着條件而給予他真理的教師第一次把他變成了人)。

    可是,假如說瞬間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如果不假設這一點,我們隻能停留在蘇格拉底的立場上),那麼他的在場是缺乏條件的,那條件實際上被剝奪了。

    這一點不可能因神而起(因為這是個矛盾),或者不可能因某種偶然而出現(因為低等存在戰勝高等存在是一個矛盾)[25],而隻能因他自己而起。

    設若他能夠以這樣的方式喪失該條件,也就是說這一切并非因他而起;如果他不是因為自己而處于那種缺失狀态的話,那麼他隻是偶然地獲得了該條件,而這一點又是一個矛盾,因為事關真理的條件是一個本質條件。

    于是,謬誤也就不僅僅是身處真理之外,它還是反對真理的,對此我們可以說,他自己曾經錯失了那個條件,并且在繼續失去它。

     于是,這教師就是神,作為偶因他所起的作用便是提醒學生,他是謬誤,而且是因自身的罪過。

    可是,我們該如何稱呼這種身為謬誤、且因自身罪過所緻的狀态呢?讓我們稱之為罪。

    [26] 這教師就是神,他給出了條件和真理。

    我們應當如何稱呼這樣一位教師呢?因為我們都會認可,我們早已超出了教師的定義。

    假如學生處于謬誤之中且因自身緣故而緻(根據前述,他不可能有别的方式),他看起來像是自由的,因為自由就是自己能夠決定自身[27]。

    但是事實上他是不自由的、受束縛的、被排除在外的;因為不受真理限制也就是被排除在外,而因自身之故被排除在外就是被束縛。

    可是,既然他因自身而被束縛,那麼他便不能為自己松綁,或者說不能自己解放自己。

    因為束縛我的東西應該能夠解放我,隻要它願意的話;既然是自己束縛自己,他當然能夠做到解放自己。

    當然,首先他本人必須願意才行。

    現在假設,他從記憶的深處記起,那位教師作為他回憶的偶因(這一點永不能忘)使他回憶的東西;再假設他本人希望如此。

    在這種情況下(假如他願意為之,他便能自己為之),他曾經受束縛的狀态便成為一個過去的狀态,這狀态在解放的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瞬間并不會獲得決定性的意義。

    他可能并不知道他一直在自己束縛自己,而現在又自己解放了自己。

    [28]按照這個思路,瞬間并沒有取得決定性的意義,不過這一點正是我們的假設。

    根據該假設,他無法解放自己。

    (事實的确如此;因為他把自由的力量服務于奴役,于是他自由地身處奴役之中,以此奴役的聯合力量成長起來并且最終使他淪為罪的奴仆[29]。

    ) 現在,我們該把這樣一位教師稱做什麼呢?他既給予我們條件又給予我們真理。

    讓我們稱他為拯救者,因為他的确将學生從奴役狀态之中拯救了出來,将他從自身中拯救了出來。

    讓我們稱他為解放者,因為他解放了那個自己俘虜自己的人,沒有人會如此可怕地被囚禁着,也沒有任何一種囚禁能像這種自我束縛一樣不可掙脫!可這麼說還遠遠不夠,因為通過奴役他實際上是有罪的,而如果教師給了他條件和真理,則這教師就是一個調和者,他帶走了籠罩在罪人身上的義憤。

     這樣的一位教師學生永不能忘;因為就在他忘卻的那一瞬間,他會再次向自身沉潛,就像那個曾經擁有條件的人一樣,他忘卻了神的存在便會再次陷入奴役之中。

    假如他們在來世相遇,教師還會把條件給予一個以前未曾接受之的人,而對于那個曾經接受了條件的人來說,教師會變成另外一個人。

    條件實際上是一種信任,因此之故,接受者應該負起責任。

    可是我們該如何稱呼這樣一位教師呢?一位教師應該能夠評估一個學生,看他是否有所進步,但是卻不能評判他。

    一位教師應該具有蘇格拉底的精神從而認識到,他無法給予學生本質性的東西。

    因此,這裡所說的教師其實并不是教師,而是一位法官。

    [30]雖然學生最大限度地采納了那個條件并因此沉浸在真理之中,他永遠都無法忘記這位教師,或者讓他如蘇格拉底那樣地消失。

    可就是後者實際上也遠比那些不合時宜的小氣和受挫的迷狂要深刻得多;而假如前者不是真理的話,它就是最高的真理。

     現在來看看這個瞬間。

    這樣的一個瞬間有其獨特性。

    如同所有的瞬間,它是短暫的、片刻性的、稍縱即逝的;如同所有的瞬間,在下一個瞬間來臨之際,它已經逝去了。

    可是,這個瞬間又是決定性的,而且它被永恒所充滿。

    這樣的一個瞬間應當有個獨特的名稱,讓我們稱之為時候滿足[31]。

     3)弟子 當弟子是謬誤(否則我們将會返回到蘇格拉底的立場)但又同時是一個人的時候,此時他獲得了條件和真理,那麼他并不是首次才變成人,因為他本來就是人;我們說他變成了另外的一個人,不是在戲谑的意義上所說的什麼跟以前同質的另外一個人,而是變成了一個異質的人,或者應該說,他變成了一個新人。

     假如他是謬誤,實際上他就是在不斷地遠離真理;而就在他接受條件的那一瞬間,他走上了一個相反的方向,或者說他掉轉了方向。

    讓我們把這種變化稱之為轉變,盡管這是一個目前尚未被采用的詞。

    可這恰恰是我們選擇它的原因,為了使我們不受幹擾。

    說真的,這詞就像是為了我們所讨論的那種變化而造似的。

     假如他因自身的罪過而陷入謬誤之中,那麼在謬誤尚未進入他的意識,或者說他未曾意識到他是因自身的罪過而身陷謬誤的時候,這種轉變是不會發生的。

    隻有帶着這種意識,他才與過去揮手告别。

    可是,人們何以能無憂地與過去告别呢?這憂[32]正是因為他長期身處先前的那種狀态而生。

    讓我們把這憂稱做悔悟;因為那種向後看的東西就是悔悟,而且正因為如此,悔悟才會加快步伐向它前面的東西跑去[33]! 假如他曾處于謬誤之中,後來他帶着條件接受了真理,在他的身上必定發生了某種變化,就像從&ldquo非存在&rdquo到&ldquo存在&rdquo一樣。

    可是那種從&ldquo非存在&rdquo到&ldquo存在&rdquo的變化是出生式的變化。

    已經存在了的人是不能被生出來的,可是他卻被生了出來。

    [34]讓我們把這種轉變稱作重生,[35]以此方式他第二次來到這個世界,就像他剛出生時一樣。

    獨自一人,他對那個他降生其間的世界還一無所知,不知道這世上是否有人居住,是否有他人存在。

    人們可以給一批人行洗禮,但卻永無可能讓一批人再生。

    就像那個借助蘇格拉底的助産術出生的人一樣,他因為這個原因忘掉了世上的一切,在深層的意義上他并不欠任何人任何東西。

    同樣的,再生者也不欠任何人任何東西,但是他卻欠了那位神性的教師一切;他還應該像那個因自身而忘記整個世界的人一樣,因那位教師而忘卻自己。

     如果瞬間要具有決定性的意義,沒有這一點我們将返回蘇格拉底的立場,不管我們說了些什麼,盡管我們用了很多奇特的字眼,盡管我們在未能理解自身的情況下自認早已超越了那個單純的智者[36],他曾堅決地把神、人和他本人區分了開來,比米諾斯、艾楚斯和剌達曼提更堅決[37];那麼,裂痕顯現了,人們無法返回到從前,也不能因要去回憶那記憶所帶給他的東西而感到高興,更不用說他能以自身的力量再次把神拉到自己這邊。

     &mdash&mdash&mdash&mdash 可是,這裡展開的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