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順帝與元朝統治在中國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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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明代第一位皇帝而不是妥歡貼睦爾有效地實施了1342年起就在江浙行省實行的平均賦役和公衆動員措施;是他接受了元朝于1357年拒絕采納的道德專制主義主張;還是他最終在中國建立了史無前例的高度中央集權制度。
[46] 結論:元朝為什麼滅亡? 元廷在1368年退回草原後的一些年間,仍舊聲明自己是中國的朝廷,但他們一直陷于想入非非之中,而不能使頭腦冷靜下來,去弄明白造成自己統治災難性垮台的原因是什麼。
相反,在明朝創建者的頭腦中,這個垮台仍然曆曆在目,他們認真思考元朝垮台的原因,以此作為反面教訓,胸有成竹地構築起他們的明王朝。
簡單地講,他們的藥方是縮減官僚機構的規模,堅決打擊任何自私現象與腐化行為;由皇帝自己直接負責處理政務,行動中不能顧慮重重和寵信偏愛(妥歡貼睦爾在這點上最糟糕)。
這樣,這一統治體系就能真正使儒家的基本道德原則得到加強,就能保證千秋萬代的和平與繁榮。
明朝的這些方針政策是否基于對元朝缺點的正确的公允的評價之上呢?元朝的垮台是不是因為妥歡貼睦爾沒有盡到責任,允許官僚機構中的派系鬥争加劇、腐化日增而沒有加以抑制?或許是這樣。
至少可以以14世紀五六十年代當一個龐大的特權統治階層面臨着日益嚴重的國家财政入不敷出時所可能發生的事件為例作出明白無誤的解釋:因地方自治而形成的全國四分五裂的局面,确實給了那些地方大員們更接近财源的機會。
要将妥歡貼睦爾說成是具有号召力的領導是很困難的。
脫脫曾積極地設法維持中央對全國資源及人事的控制權,當然部分地是通過印制越來越多的沒有任何财源為後盾的紙鈔這樣一種毫無前途的權宜辦法,但這種通貨膨脹政策不能無限期地實行下去(事實上1356年紙鈔已毫不值錢并停止了流通)。
我們還可以說,由于脫脫傑出的個人才能,元朝才完整地存在了這樣長時間;脫脫的解職極不合時宜,在他離開後,中央集權的元朝統治也就不複存在了。
明朝開創者們從元末混亂局面中吸取的教訓确實有某些合理的因素。
然而,還應該回想一下14世紀到處發生災害這個事實。
在各個蒙古汗國内外,從歐亞大陸一端的冰島和英國,到另一端的日本,各國都苦于瘟疫、饑荒、農業減産、人口下降以及社會動亂,幾乎沒有一個社會能免遭其中的某些災害。
中國則無一幸免。
在14世紀中,至少有36個冬天異常嚴寒,比有記載的任何一個世紀都多。
[47]在黃河流域地區,水災與旱災在14世紀似乎比以往任何時候發生得都要頻繁。
[48]14世紀四五十年代還發生了極為嚴重的瘟疫。
[49]妥歡貼睦爾朝幾乎年年有饑荒的記載,這些饑荒導緻人口大量死亡,政府要花大量錢财進行赈濟。
[50]自然災害使衆多的百姓背井離鄉,陷于貧困,釀成了14世紀50年代破壞全國的起義運動。
元末的各屆政府都盡了最大努力試圖從這些災難中解脫出來,他們并沒有忽視這些問題。
從各方面來看,元朝在醫藥和食物的赈濟上所作的努力都是認真負責的、富有經驗的。
事實上,妥歡貼睦爾朝的曆史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面臨這樣反反複複的大規模的災難時,還有哪一個朝代能比元朝做得更好?如此反複的自然災害長期積累的後果,很有可能使任何一個政府都束手無策。
如果中國正常的年景多一些,元朝有可能比它實際存在的時間要長得多。
對于元朝垮台的主要因素及一系列原因,将來肯定還要有長時間的研究與争論。
但我們也要記住,從任何意義上說,元朝在曆史上都不是盲目力量的犧牲者。
1368年,元朝是被一個意識上極端、道德上激進的革命運動趕出中國的。
反抗者們以堅定不移的決心,進行了艱苦的鬥争,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他們利用14世紀五六十年代元政府一切明顯的弱點,從而使自己看到了一個和平安定的中國的前景。
元朝政府本身也曾有機會去獲得這種遠見,但它卻令人不解地沒有這麼做。
如此看來,元朝的最終倒台是因為明朝的開創者決意要它如此。
*** [1]妥歡貼睦爾被明朝追封為順帝。
妥歡貼睦爾的小傳,見傅海波:《妥歡貼睦爾》,載[159]《明人傳記辭典》,第1289&mdash1293頁。
[2][617]黃溍(1277&mdash1357年):《黃文獻集》,卷7,71b&mdash72b頁。
[3][626]胡助(1276&mdash約1353年):《純白齋類稿》,卷2,5a。
[4][819]侯仁之、金濤:《北京史話》,第61&mdash95頁。
[5][759]李幹:《元代經濟史稿》,第229&mdash243頁;[364]大島立子:《元代的匠戶》。
[6][103]伊麗莎白·恩迪科特&mdash韋斯特在《元代的中央機構》一文中論述了這一問題。
[7][199]黃時鑒:《元代中國的波斯語》。
[8][643]王士點編:《秘書監志》。
[9][653]《元史》,卷87,第2187&mdash2188頁。
[10][195]蕭啟慶:《元代的軍事制度》,第39&mdash44頁;亦見[856]《元代史新探》,第141&mdash230頁。
[11][620]宋褧(1294&mdash1346年):《燕石集》,卷15,13a。
[12][855]蕭啟慶在《元統元年進士錄校注》中有全面的考證。
[13][624]餘阙(1303&mdash1358年):《青陽先生文集》。
[14]有高岩在[17]《元代農民的生活》一文中列舉了有關資料;亦見[773]昊晗:《元帝國之崩潰與明之建立》。
[15][625]楊維桢(1296&mdash1370年):《東維子文集》,卷4,9b&mdash10b。
[16]有關元代财政的最主要論著還是[127]傅海波的《蒙古統治下中國的貨币和經濟》,亦見[441]舒爾曼:《元代經濟結構》。
[17][277]蘭德彰:《虞集和他的蒙古君主》,第111頁;[653]《元史》,卷181,第4180頁。
[18][666]萬斯同(1638&mdash1702年)在《庚申君遺事》中引用了這一說法。
[19][653]《元史》,卷138,第3337頁。
[20][653]《元史》,卷138,第3335頁。
[21][653]《元史》,卷38。
第830頁。
[22][620]宋褧:《燕石集》,卷8,13&mdash15頁;[653]《元史》,卷143,3420&mdash3421頁。
[23][653]《元史》,卷142,第3403&mdash3406頁。
[24][648]楊瑀(1285&mdash1361年):《山居新話》,17a。
該書被傅海波譯成了德文,見[115]《楊瑀〈山居新話〉》。
[25][657]危素(1303&mdash1372年):《危太樸集》,卷8,8a&mdash9b。
[26][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79&mdash80頁。
[27]關于三史的修撰,見[46]陳學霖:《元代官修史學:遼、金、宋三史的修撰》。
[28]詳見[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80&mdash81頁。
[29][656]宋濂(1310&mdash1381年):《宋文憲公集》,卷49,6b&mdash11a。
[648]楊瑀:《山居新話》,35a&mdash36b。
[653]《元史》,卷51,第1100頁;卷138,第3366頁。
[30]見[621]蘇天爵(1294&mdash1352年):《滋溪文稿》,12a&mdash15a;[625]楊維桢:《東維子文集》,卷4,9a&mdash10a。
[31][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88&mdash89頁。
[32][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87頁。
[33][652]權衡:《庚申外史》,19a&mdashb。
這段文字有完全不同的譯文,見[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96&mdash97頁;[440]赫爾穆特·舒爾特&mdash烏夫拉格德譯本《庚申外史》,第56頁。
[34]關于脫脫第二任期的詳情,見[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95&mdash118頁。
[35]元代錢币是個重要課題,西方文字的研究力作還是[127]傅海波的《元朝中國的貨币和經濟》。
近年的研究成果有[477]南希·S.斯坦哈特:《元代中國的貨币流通》。
[36][653]《元史》,卷66,第1646&mdash1654頁。
據我所知,這篇文字還沒有譯文,但在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第4卷有簡略的介紹,見第325、344頁。
亦見[551]楊聯陞:《漢學綜覽》,第222&mdash223頁。
[37]見牟複禮與崔瑞德在[323]《劍橋中國明代史》中撰寫的章節。
[38]如蕭啟慶就持這一觀點,見[195]《元代的軍事制度》,第63頁。
[39]詳情見[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104頁等。
[40]有一種觀點認為,皇帝在脫脫第一次任職期間(1340&mdash1344年)對朝政的興趣達到頂峰,見[150]藤島建樹:《元順帝時代》。
[41][343]李約瑟:《計時器:中世紀中國的大型天文鐘》,第140頁。
[42][656]宋濂:《宋文憲公集》,卷49,6b&mdash11a。
[43]關于高麗對此事的記述,見[856]蕭啟慶:《元代史新探》,第231&mdash262頁。
[44]關于這一問題的新研究成果,有[63]陳恒昭:《蒙古統治下的中國法律傳統》;[186]詹尼弗·霍姆格倫:《尤重于财産轉移的早期蒙古與元代社會的婚姻和繼承關系研究》;[276]蘭德彰:《蒙古統治卞金華學派的政治思想》。
[45][83]窦德士:《1342&mdash1359年元代末年浙江的儒學、地方改革和集權》。
[46][82]窦德士:《儒學與獨裁統治:建立明朝的精英》。
[47]見[274]H.H.拉姆:《氣候:過去、現在和未來》,第2卷,第447頁。
關于妥歡貼睦爾在位期間嚴寒氣候的詳情,見[653]《元史》,卷51,第1097&mdash1098頁。
[48][57]趙岡:《經濟分析:中國曆史中的人與土地》,第203頁。
[49][653]《元史》,卷51。
第1111頁。
[50][653]《元史》,卷51,第1109&mdash1110頁。
[46] 結論:元朝為什麼滅亡? 元廷在1368年退回草原後的一些年間,仍舊聲明自己是中國的朝廷,但他們一直陷于想入非非之中,而不能使頭腦冷靜下來,去弄明白造成自己統治災難性垮台的原因是什麼。
相反,在明朝創建者的頭腦中,這個垮台仍然曆曆在目,他們認真思考元朝垮台的原因,以此作為反面教訓,胸有成竹地構築起他們的明王朝。
簡單地講,他們的藥方是縮減官僚機構的規模,堅決打擊任何自私現象與腐化行為;由皇帝自己直接負責處理政務,行動中不能顧慮重重和寵信偏愛(妥歡貼睦爾在這點上最糟糕)。
這樣,這一統治體系就能真正使儒家的基本道德原則得到加強,就能保證千秋萬代的和平與繁榮。
明朝的這些方針政策是否基于對元朝缺點的正确的公允的評價之上呢?元朝的垮台是不是因為妥歡貼睦爾沒有盡到責任,允許官僚機構中的派系鬥争加劇、腐化日增而沒有加以抑制?或許是這樣。
至少可以以14世紀五六十年代當一個龐大的特權統治階層面臨着日益嚴重的國家财政入不敷出時所可能發生的事件為例作出明白無誤的解釋:因地方自治而形成的全國四分五裂的局面,确實給了那些地方大員們更接近财源的機會。
要将妥歡貼睦爾說成是具有号召力的領導是很困難的。
脫脫曾積極地設法維持中央對全國資源及人事的控制權,當然部分地是通過印制越來越多的沒有任何财源為後盾的紙鈔這樣一種毫無前途的權宜辦法,但這種通貨膨脹政策不能無限期地實行下去(事實上1356年紙鈔已毫不值錢并停止了流通)。
我們還可以說,由于脫脫傑出的個人才能,元朝才完整地存在了這樣長時間;脫脫的解職極不合時宜,在他離開後,中央集權的元朝統治也就不複存在了。
明朝開創者們從元末混亂局面中吸取的教訓确實有某些合理的因素。
然而,還應該回想一下14世紀到處發生災害這個事實。
在各個蒙古汗國内外,從歐亞大陸一端的冰島和英國,到另一端的日本,各國都苦于瘟疫、饑荒、農業減産、人口下降以及社會動亂,幾乎沒有一個社會能免遭其中的某些災害。
中國則無一幸免。
在14世紀中,至少有36個冬天異常嚴寒,比有記載的任何一個世紀都多。
[47]在黃河流域地區,水災與旱災在14世紀似乎比以往任何時候發生得都要頻繁。
[48]14世紀四五十年代還發生了極為嚴重的瘟疫。
[49]妥歡貼睦爾朝幾乎年年有饑荒的記載,這些饑荒導緻人口大量死亡,政府要花大量錢财進行赈濟。
[50]自然災害使衆多的百姓背井離鄉,陷于貧困,釀成了14世紀50年代破壞全國的起義運動。
元末的各屆政府都盡了最大努力試圖從這些災難中解脫出來,他們并沒有忽視這些問題。
從各方面來看,元朝在醫藥和食物的赈濟上所作的努力都是認真負責的、富有經驗的。
事實上,妥歡貼睦爾朝的曆史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面臨這樣反反複複的大規模的災難時,還有哪一個朝代能比元朝做得更好?如此反複的自然災害長期積累的後果,很有可能使任何一個政府都束手無策。
如果中國正常的年景多一些,元朝有可能比它實際存在的時間要長得多。
對于元朝垮台的主要因素及一系列原因,将來肯定還要有長時間的研究與争論。
但我們也要記住,從任何意義上說,元朝在曆史上都不是盲目力量的犧牲者。
1368年,元朝是被一個意識上極端、道德上激進的革命運動趕出中國的。
反抗者們以堅定不移的決心,進行了艱苦的鬥争,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他們利用14世紀五六十年代元政府一切明顯的弱點,從而使自己看到了一個和平安定的中國的前景。
元朝政府本身也曾有機會去獲得這種遠見,但它卻令人不解地沒有這麼做。
如此看來,元朝的最終倒台是因為明朝的開創者決意要它如此。
*** [1]妥歡貼睦爾被明朝追封為順帝。
妥歡貼睦爾的小傳,見傅海波:《妥歡貼睦爾》,載[159]《明人傳記辭典》,第1289&mdash1293頁。
[2][617]黃溍(1277&mdash1357年):《黃文獻集》,卷7,71b&mdash72b頁。
[3][626]胡助(1276&mdash約1353年):《純白齋類稿》,卷2,5a。
[4][819]侯仁之、金濤:《北京史話》,第61&mdash95頁。
[5][759]李幹:《元代經濟史稿》,第229&mdash243頁;[364]大島立子:《元代的匠戶》。
[6][103]伊麗莎白·恩迪科特&mdash韋斯特在《元代的中央機構》一文中論述了這一問題。
[7][199]黃時鑒:《元代中國的波斯語》。
[8][643]王士點編:《秘書監志》。
[9][653]《元史》,卷87,第2187&mdash2188頁。
[10][195]蕭啟慶:《元代的軍事制度》,第39&mdash44頁;亦見[856]《元代史新探》,第141&mdash230頁。
[11][620]宋褧(1294&mdash1346年):《燕石集》,卷15,13a。
[12][855]蕭啟慶在《元統元年進士錄校注》中有全面的考證。
[13][624]餘阙(1303&mdash1358年):《青陽先生文集》。
[14]有高岩在[17]《元代農民的生活》一文中列舉了有關資料;亦見[773]昊晗:《元帝國之崩潰與明之建立》。
[15][625]楊維桢(1296&mdash1370年):《東維子文集》,卷4,9b&mdash10b。
[16]有關元代财政的最主要論著還是[127]傅海波的《蒙古統治下中國的貨币和經濟》,亦見[441]舒爾曼:《元代經濟結構》。
[17][277]蘭德彰:《虞集和他的蒙古君主》,第111頁;[653]《元史》,卷181,第4180頁。
[18][666]萬斯同(1638&mdash1702年)在《庚申君遺事》中引用了這一說法。
[19][653]《元史》,卷138,第3337頁。
[20][653]《元史》,卷138,第3335頁。
[21][653]《元史》,卷38。
第830頁。
[22][620]宋褧:《燕石集》,卷8,13&mdash15頁;[653]《元史》,卷143,3420&mdash3421頁。
[23][653]《元史》,卷142,第3403&mdash3406頁。
[24][648]楊瑀(1285&mdash1361年):《山居新話》,17a。
該書被傅海波譯成了德文,見[115]《楊瑀〈山居新話〉》。
[25][657]危素(1303&mdash1372年):《危太樸集》,卷8,8a&mdash9b。
[26][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79&mdash80頁。
[27]關于三史的修撰,見[46]陳學霖:《元代官修史學:遼、金、宋三史的修撰》。
[28]詳見[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80&mdash81頁。
[29][656]宋濂(1310&mdash1381年):《宋文憲公集》,卷49,6b&mdash11a。
[648]楊瑀:《山居新話》,35a&mdash36b。
[653]《元史》,卷51,第1100頁;卷138,第3366頁。
[30]見[621]蘇天爵(1294&mdash1352年):《滋溪文稿》,12a&mdash15a;[625]楊維桢:《東維子文集》,卷4,9a&mdash10a。
[31][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88&mdash89頁。
[32][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87頁。
[33][652]權衡:《庚申外史》,19a&mdashb。
這段文字有完全不同的譯文,見[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96&mdash97頁;[440]赫爾穆特·舒爾特&mdash烏夫拉格德譯本《庚申外史》,第56頁。
[34]關于脫脫第二任期的詳情,見[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95&mdash118頁。
[35]元代錢币是個重要課題,西方文字的研究力作還是[127]傅海波的《元朝中國的貨币和經濟》。
近年的研究成果有[477]南希·S.斯坦哈特:《元代中國的貨币流通》。
[36][653]《元史》,卷66,第1646&mdash1654頁。
據我所知,這篇文字還沒有譯文,但在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第4卷有簡略的介紹,見第325、344頁。
亦見[551]楊聯陞:《漢學綜覽》,第222&mdash223頁。
[37]見牟複禮與崔瑞德在[323]《劍橋中國明代史》中撰寫的章節。
[38]如蕭啟慶就持這一觀點,見[195]《元代的軍事制度》,第63頁。
[39]詳情見[84]窦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104頁等。
[40]有一種觀點認為,皇帝在脫脫第一次任職期間(1340&mdash1344年)對朝政的興趣達到頂峰,見[150]藤島建樹:《元順帝時代》。
[41][343]李約瑟:《計時器:中世紀中國的大型天文鐘》,第140頁。
[42][656]宋濂:《宋文憲公集》,卷49,6b&mdash11a。
[43]關于高麗對此事的記述,見[856]蕭啟慶:《元代史新探》,第231&mdash262頁。
[44]關于這一問題的新研究成果,有[63]陳恒昭:《蒙古統治下的中國法律傳統》;[186]詹尼弗·霍姆格倫:《尤重于财産轉移的早期蒙古與元代社會的婚姻和繼承關系研究》;[276]蘭德彰:《蒙古統治卞金華學派的政治思想》。
[45][83]窦德士:《1342&mdash1359年元代末年浙江的儒學、地方改革和集權》。
[46][82]窦德士:《儒學與獨裁統治:建立明朝的精英》。
[47]見[274]H.H.拉姆:《氣候:過去、現在和未來》,第2卷,第447頁。
關于妥歡貼睦爾在位期間嚴寒氣候的詳情,見[653]《元史》,卷51,第1097&mdash1098頁。
[48][57]趙岡:《經濟分析:中國曆史中的人與土地》,第203頁。
[49][653]《元史》,卷51。
第1111頁。
[50][653]《元史》,卷51,第1109&mdash11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