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0卷 卷二十 元城學案(全氏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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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學案卷二十元城學案全祖望補本
元城學案表
劉安世 呂本中(別為《紫微學案》
(涑水門人。
) 孫偉 (子)蒙正 劉芮 張栻(別為《南軒學案》 張枃(別見《趙張諸儒學案》 李光 (子)孟博 (父高) (子)孟堅 (子)孟珍 (子)孟傳 曹粹中 潘畤 (子)友端(別見《嶽麓諸儒學案》 (父良佐)(子)友恭(別見《滄洲諸儒學案》) (從子)友文(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胡珵 馬大年 韓瓘 劉勉之(別為《劉胡諸儒學案》。
) 曾恬(別見《上蔡學案》。
) 曾幾(別見《武夷學案》。
) 顏岐(別見《滎陽學案》。
) 石子植 韓撝則 (并元城學侶。
) 陳瓘(別為《陳鄒諸儒學案》。
) (元城同調。
) 元城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涑水弟子,不傳者多。
其著者,劉忠定公得其剛健,範正獻公得其純粹,景迂得其數學,而劉、範尤為眉目。
忠定之《語錄》、《譚錄》、《道護錄》,今皆無完本,然大略可攷見矣。
述《元城學案》。
(梓材案:是卷謝山所特立,故洲、主一父子皆無案語。
) ◆涑水門人 忠定劉元城先生安世 劉安世,字器之,大名人。
父太僕卿仲通與溫公為同年契,故遣師事之。
熙寧初舉進士,不就選,徑歸洛。
溫公曰:「何為不仕﹖」先生以漆雕開「吾斯之未能信」對。
復從學者數年,一旦避席問盡心行已之要,可以終身行之者。
溫公曰:「其誠乎!吾生平力行之,未嘗須臾離也。
」先生問其目,溫公曰:「自不妄語始。
」自此力行七年,而後言行一緻,表裏相應。
擢右正言,時差除頗多政府親戚,先生言:「祖宗以來,執政大臣親戚子弟未嘗敢受內外華要之職。
自王安石秉政,盡廢累聖之制,專用親黨,務快私意。
數年間,廉恥掃地。
今廟堂之上,猶習故態,太師彥博、司空公著、僕射大防、純仁、侍郎固、左丞存、右丞宗愈,堂除子弟親戚凡數十人。
而中書侍郎摯,未見所引私親,而依違其間,不能糾正,雷同循默,豈得無罪。
願出臣此章,示三省,俾自此以往,勵精更始。
」又論奏蔡確,與梁燾同上疏力爭,貶確新州。
又言:「蔡確、黃履、邢恕、章惇四人者,在元豐之末,號為死黨。
今聖上嗣位,伏望明正四兇之罪,布告天下。
」由是三人亦皆得罪。
先生正色立朝,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其為諫官,面折廷諍,至雷霆之怒赫然,則執簡恪立,俟天威稍霽,復前極論、一時奏對,且前且卻者或至四五。
殿廷觀者皆汗縮竦聽,目之曰「殿上虎」。
先生歷言路,以辨是非邪正為先,進君子退小人為急。
宣仁後晏駕,呂、範二相用調停之說,有李、鄧之除,二人皆熙、豐舊黨。
先生謂微仲、堯夫「不知君子小人勢不兩立如冰炭」,卒如所料,而二相亦深有愧于先生。
所守凜然,死生禍福不變。
蓋其生平喜讀《孟子》,故剛大不枉之氣似之。
紹聖初,黨禍起,惇、卞用事,必欲緻先生于死。
以先生嘗論禁中雇乳母事,移梅州安置。
凡二廣遠惡州軍,無所不至。
建中間,始自嶺外歸。
宣和季年元日以後,謝絕賓客,四方書問皆不啟封,家事無鉅細悉不問。
夏六月,忽大風飛瓦,驟雨如注,雷電晝晦于其正寢,人皆駭懼而走。
及雨止辨色,先生已終矣!楊龜山以文吊之曰:「劫火洞然,不燼惟玉。
」搢紳傳誦,以為切當。
學者稱元城先生。
(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雲:「劉元城謚忠定,見《讀書附志》」。
) 元城語錄 明皇即位,焚錦繡珠玉于前殿。
己不好之,則不用,何至焚之!焚之必于前殿,此好名也。
故有末年之弊。
若仁廟則不然。
非大臣問疾,則無由見其黃絁被、漆唾壺。
人主之去宰相,必積怒非一日。
奸臣則交結佞倖,纔覺怒,即急急收救,故不至積怒而去。
李林甫作相二十年,正緣得高力士、安錄山、陳希烈等內外贊助。
太祖即位,造薰籠,數日不至而怒。
左右對以事下尚書省,尚書省下本部,本部下本局,覆奏得旨,方依式製造。
太祖怒曰:「誰做此條貫!」曰:「可問宰相。
」乃召普至。
對曰:「此自來條貫,不為陛下設,為陛下子孫設。
後代若有非禮製造奢侈之物,經諸處行遣,必有臺諫理會。
此條貫深意也。
」上大喜曰:「此條貫極妙!無薰籠是小事。
」其後法壞,自禦前直下後苑作,更不經由朝廷。
太祖未嘗文談,蓋欲激勵將士之氣。
太宗未平晉,已為平晉詩賦,未平燕山,已為平燕山詩賦,群臣屬和,將士歆豔,而于武事反不競。
澶淵之役,渡河橋至半,高瓊曰:「此處好喚丞相吟兩首詩!」蓋平日有感于此,故作此語。
《左傳》襄十二年「同宗于祖廟」,註:「始封之廟。
」「同族于禰廟」,註:「父廟。
」然則宗遠而族近也。
政和中,大臣不學,以郡主為宗姬,以縣主為族姬。
又姬,周姓也,自漢初取為嬪嬙之號,已可笑;今乃以嬪嬙之號名其女,尤可笑。
漢藩王入繼,必親信本國之臣。
霍光立宣帝,正以其無黨。
國初錢王入朝,晉王以下皆欲留之,上曰:「我平生不曾欺善怕惡。
」 啖助《春秋》作怪。
左氏非丘明。
《論語》孔子所引,乃前世人,如老彭類。
仁宗時,番商沒官,真珠入禁中,張貴妃乞和買得之。
一日賞牡丹,貴妃以為首飾,誇同輩。
上以袖掩面曰:「滿地白紛紛地,更沒些忌諱!」貴妃慚赧,起易之。
乃大說,命人各簪牡丹。
自是宮中不戴珠,珠價大賤。
公孫弘雖詐,其以蔔式輸財助邊為非人情,以睚殺人而郭解不知為甚于知,此是弘長處。
曹操遺令,至分香賣屨,無不處置,無一語及禪代事,是直以天下遺子孫,而身享漢臣之名。
溫公偶窺破,有喜色。
安世謂操生平事無不如此,夜枕圓枕,啖野葛,飲酖酒。
本朝名相,惟李公沆,諸臣上利害一切不行,而日奏四方盜賊水旱。
在漢,惟魏相為然。
後之為相者,喜變祖宗法度,惡聞天下災異。
高辛遷閼伯于商丘,主辰,今為應天府,實我宋受命之地。
遷實沈于大夏,主參,今為太原府。
參、辰不相能,物莫能兩大,故國初但謂河東為并州,不加府號。
本朝初收河東,在戊寅年重午日,乃火土旺日。
參水神,所忌,故克之。
時宋興已十九年。
盛則後服,衰則先陷。
靖康元年丙午歲重九日,太原陷,其屬本朝纔一百四十九年。
丙午為天水,故火最大忌;九為陽數之極,故太原以重九日陷。
又淵聖為第九世,而即位之年正一百六十
) 孫偉 (子)蒙正 劉芮 張栻(別為《南軒學案》 張枃(別見《趙張諸儒學案》 李光 (子)孟博 (父高) (子)孟堅 (子)孟珍 (子)孟傳 曹粹中 潘畤 (子)友端(別見《嶽麓諸儒學案》 (父良佐)(子)友恭(別見《滄洲諸儒學案》) (從子)友文(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胡珵 馬大年 韓瓘 劉勉之(別為《劉胡諸儒學案》。
) 曾恬(別見《上蔡學案》。
) 曾幾(別見《武夷學案》。
) 顏岐(別見《滎陽學案》。
) 石子植 韓撝則 (并元城學侶。
) 陳瓘(別為《陳鄒諸儒學案》。
) (元城同調。
) 元城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涑水弟子,不傳者多。
其著者,劉忠定公得其剛健,範正獻公得其純粹,景迂得其數學,而劉、範尤為眉目。
忠定之《語錄》、《譚錄》、《道護錄》,今皆無完本,然大略可攷見矣。
述《元城學案》。
(梓材案:是卷謝山所特立,故洲、主一父子皆無案語。
) ◆涑水門人 忠定劉元城先生安世 劉安世,字器之,大名人。
父太僕卿仲通與溫公為同年契,故遣師事之。
熙寧初舉進士,不就選,徑歸洛。
溫公曰:「何為不仕﹖」先生以漆雕開「吾斯之未能信」對。
復從學者數年,一旦避席問盡心行已之要,可以終身行之者。
溫公曰:「其誠乎!吾生平力行之,未嘗須臾離也。
」先生問其目,溫公曰:「自不妄語始。
」自此力行七年,而後言行一緻,表裏相應。
擢右正言,時差除頗多政府親戚,先生言:「祖宗以來,執政大臣親戚子弟未嘗敢受內外華要之職。
自王安石秉政,盡廢累聖之制,專用親黨,務快私意。
數年間,廉恥掃地。
今廟堂之上,猶習故態,太師彥博、司空公著、僕射大防、純仁、侍郎固、左丞存、右丞宗愈,堂除子弟親戚凡數十人。
而中書侍郎摯,未見所引私親,而依違其間,不能糾正,雷同循默,豈得無罪。
願出臣此章,示三省,俾自此以往,勵精更始。
」又論奏蔡確,與梁燾同上疏力爭,貶確新州。
又言:「蔡確、黃履、邢恕、章惇四人者,在元豐之末,號為死黨。
今聖上嗣位,伏望明正四兇之罪,布告天下。
」由是三人亦皆得罪。
先生正色立朝,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其為諫官,面折廷諍,至雷霆之怒赫然,則執簡恪立,俟天威稍霽,復前極論、一時奏對,且前且卻者或至四五。
殿廷觀者皆汗縮竦聽,目之曰「殿上虎」。
先生歷言路,以辨是非邪正為先,進君子退小人為急。
宣仁後晏駕,呂、範二相用調停之說,有李、鄧之除,二人皆熙、豐舊黨。
先生謂微仲、堯夫「不知君子小人勢不兩立如冰炭」,卒如所料,而二相亦深有愧于先生。
所守凜然,死生禍福不變。
蓋其生平喜讀《孟子》,故剛大不枉之氣似之。
紹聖初,黨禍起,惇、卞用事,必欲緻先生于死。
以先生嘗論禁中雇乳母事,移梅州安置。
凡二廣遠惡州軍,無所不至。
建中間,始自嶺外歸。
宣和季年元日以後,謝絕賓客,四方書問皆不啟封,家事無鉅細悉不問。
夏六月,忽大風飛瓦,驟雨如注,雷電晝晦于其正寢,人皆駭懼而走。
及雨止辨色,先生已終矣!楊龜山以文吊之曰:「劫火洞然,不燼惟玉。
」搢紳傳誦,以為切當。
學者稱元城先生。
(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雲:「劉元城謚忠定,見《讀書附志》」。
) 元城語錄 明皇即位,焚錦繡珠玉于前殿。
己不好之,則不用,何至焚之!焚之必于前殿,此好名也。
故有末年之弊。
若仁廟則不然。
非大臣問疾,則無由見其黃絁被、漆唾壺。
人主之去宰相,必積怒非一日。
奸臣則交結佞倖,纔覺怒,即急急收救,故不至積怒而去。
李林甫作相二十年,正緣得高力士、安錄山、陳希烈等內外贊助。
太祖即位,造薰籠,數日不至而怒。
左右對以事下尚書省,尚書省下本部,本部下本局,覆奏得旨,方依式製造。
太祖怒曰:「誰做此條貫!」曰:「可問宰相。
」乃召普至。
對曰:「此自來條貫,不為陛下設,為陛下子孫設。
後代若有非禮製造奢侈之物,經諸處行遣,必有臺諫理會。
此條貫深意也。
」上大喜曰:「此條貫極妙!無薰籠是小事。
」其後法壞,自禦前直下後苑作,更不經由朝廷。
太祖未嘗文談,蓋欲激勵將士之氣。
太宗未平晉,已為平晉詩賦,未平燕山,已為平燕山詩賦,群臣屬和,將士歆豔,而于武事反不競。
澶淵之役,渡河橋至半,高瓊曰:「此處好喚丞相吟兩首詩!」蓋平日有感于此,故作此語。
《左傳》襄十二年「同宗于祖廟」,註:「始封之廟。
」「同族于禰廟」,註:「父廟。
」然則宗遠而族近也。
政和中,大臣不學,以郡主為宗姬,以縣主為族姬。
又姬,周姓也,自漢初取為嬪嬙之號,已可笑;今乃以嬪嬙之號名其女,尤可笑。
漢藩王入繼,必親信本國之臣。
霍光立宣帝,正以其無黨。
國初錢王入朝,晉王以下皆欲留之,上曰:「我平生不曾欺善怕惡。
」 啖助《春秋》作怪。
左氏非丘明。
《論語》孔子所引,乃前世人,如老彭類。
仁宗時,番商沒官,真珠入禁中,張貴妃乞和買得之。
一日賞牡丹,貴妃以為首飾,誇同輩。
上以袖掩面曰:「滿地白紛紛地,更沒些忌諱!」貴妃慚赧,起易之。
乃大說,命人各簪牡丹。
自是宮中不戴珠,珠價大賤。
公孫弘雖詐,其以蔔式輸財助邊為非人情,以睚殺人而郭解不知為甚于知,此是弘長處。
曹操遺令,至分香賣屨,無不處置,無一語及禪代事,是直以天下遺子孫,而身享漢臣之名。
溫公偶窺破,有喜色。
安世謂操生平事無不如此,夜枕圓枕,啖野葛,飲酖酒。
本朝名相,惟李公沆,諸臣上利害一切不行,而日奏四方盜賊水旱。
在漢,惟魏相為然。
後之為相者,喜變祖宗法度,惡聞天下災異。
高辛遷閼伯于商丘,主辰,今為應天府,實我宋受命之地。
遷實沈于大夏,主參,今為太原府。
參、辰不相能,物莫能兩大,故國初但謂河東為并州,不加府號。
本朝初收河東,在戊寅年重午日,乃火土旺日。
參水神,所忌,故克之。
時宋興已十九年。
盛則後服,衰則先陷。
靖康元年丙午歲重九日,太原陷,其屬本朝纔一百四十九年。
丙午為天水,故火最大忌;九為陽數之極,故太原以重九日陷。
又淵聖為第九世,而即位之年正一百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