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 論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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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論怒氣
要想完完全全消滅怒氣,這不過是畫廊派底一種誇張之辭。我們是有較好的指示的:“生氣就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怒氣必須在程度和時間兩方面都受限制。我們現在先說發怒底天性積習慣如何可以調劑和緩。第二,再說怒氣底特殊動作應如何壓抑,或至少如何使它免于為害。第三,再說如何使别人發怒或息怒。
關于第一點,沒有别的法子,隻有好好地沉思細想怒氣底效果,它是如何地擾害人生的。最好的做這種思想之法就是在怒氣已息之後回想當時的情形。塞奈喀說得好,“怒氣有如下墜之物,把自己粉碎于所降落的東西之上。”《聖經》教我們“要以耐性保持我們底靈魂”。無論何人,若是失了耐心,就是失了靈魂了。人們決不可變成蜂,“把他們底生命留在所螫的傷口之中”。
怒氣确是一種低賤的品質;因為它善于在它所管轄支配的那些臣民底弱點中出現;這些人就是兒童、婦女、老年人、病人。因此,人們務須注意,如果不免于生氣的時候,須要使怒氣與輕蔑連在一起而不可使它與恐懼之心連在一起;這樣他們就可以好象在所受的傷害之上而不在其下了;這是一種容易辦到的事,隻要一個人肯在這件事上給自己定一種律條就行了。
關于第二點,怒氣底主要原因與動機有三。第一,就是過于易感傷害。因此,纖弱細緻的人一定是常常生氣的:有許許多多的事情可以使他們受刺激,而這種事情在較為天性健壯一點的人是不很感覺到的。其次,一個人在所受的傷害中,發現或者認為有滿含輕蔑底情形,也是容易緻?的:因為輕蔑之心是使怒氣銳厲的,好象比傷害底本身還要厲害一點。因此人們若是善于發現輕蔑底情形的時候,他們是很容易生氣的。最後,如果一個人認為他底名譽受損的時候,這種意見也是增加并加重怒氣的。在這個情形之中,最好的調劑之道是如康薩弗常說的,一個人應當有一種“繩索較粗的榮譽網”。但是在所有的抑怒之道中,最好的調劑術是延長時間,并且要使一個人自己相信,他報複的時機尚未來到,但是他可以預先看見一個将來的好機會;如此他就可以在這個機會尚未來到的時候靜默等待。
若要使一個人雖然生氣而怒氣不招緻禍患,有兩件事情不可不特别注意。一是極端憤懑的語言,尤其是尖刻而涉及個人的語言:因為“罵世之言”是不關緊要的;在怒氣之中也不可洩露秘密,因為在怒氣中洩露秘密之舉是使一個人不适于群居的。其次,在事務中,不可于一陣怒氣之中,把事務首先決裂了;反之,無論你怎樣地表示憤懑,卻不要做出任何無法挽回的事來。
至于使别人發怒或息怒,這種事情底做法主要在乎選擇時間;要在人們最急進或心境最壞的時候激惱他們。又一種辦法是如上所述,把你所能找出來的事情都搜集在一起以加重對那人的輕蔑。息怒之方則與此相反。其一,與人初次提及某種可惱之事的時候要選擇好的時機;因為初次的印象是很重要的;其二,就是要把一個人對傷害的見解盡量地與他底受輕蔑之感分開;把這種傷害歸之于誤會、恐懼、熱情或其他任何事項都是可以的。
要想完完全全消滅怒氣,這不過是畫廊派底一種誇張之辭。我們是有較好的指示的:“生氣就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怒氣必須在程度和時間兩方面都受限制。我們現在先說發怒底天性積習慣如何可以調劑和緩。第二,再說怒氣底特殊動作應如何壓抑,或至少如何使它免于為害。第三,再說如何使别人發怒或息怒。
關于第一點,沒有别的法子,隻有好好地沉思細想怒氣底效果,它是如何地擾害人生的。最好的做這種思想之法就是在怒氣已息之後回想當時的情形。塞奈喀說得好,“怒氣有如下墜之物,把自己粉碎于所降落的東西之上。”《聖經》教我們“要以耐性保持我們底靈魂”。無論何人,若是失了耐心,就是失了靈魂了。人們決不可變成蜂,“把他們底生命留在所螫的傷口之中”。
怒氣确是一種低賤的品質;因為它善于在它所管轄支配的那些臣民底弱點中出現;這些人就是兒童、婦女、老年人、病人。因此,人們務須注意,如果不免于生氣的時候,須要使怒氣與輕蔑連在一起而不可使它與恐懼之心連在一起;這樣他們就可以好象在所受的傷害之上而不在其下了;這是一種容易辦到的事,隻要一個人肯在這件事上給自己定一種律條就行了。
關于第二點,怒氣底主要原因與動機有三。第一,就是過于易感傷害。因此,纖弱細緻的人一定是常常生氣的:有許許多多的事情可以使他們受刺激,而這種事情在較為天性健壯一點的人是不很感覺到的。其次,一個人在所受的傷害中,發現或者認為有滿含輕蔑底情形,也是容易緻?的:因為輕蔑之心是使怒氣銳厲的,好象比傷害底本身還要厲害一點。因此人們若是善于發現輕蔑底情形的時候,他們是很容易生氣的。最後,如果一個人認為他底名譽受損的時候,這種意見也是增加并加重怒氣的。在這個情形之中,最好的調劑之道是如康薩弗常說的,一個人應當有一種“繩索較粗的榮譽網”。但是在所有的抑怒之道中,最好的調劑術是延長時間,并且要使一個人自己相信,他報複的時機尚未來到,但是他可以預先看見一個将來的好機會;如此他就可以在這個機會尚未來到的時候靜默等待。
若要使一個人雖然生氣而怒氣不招緻禍患,有兩件事情不可不特别注意。一是極端憤懑的語言,尤其是尖刻而涉及個人的語言:因為“罵世之言”是不關緊要的;在怒氣之中也不可洩露秘密,因為在怒氣中洩露秘密之舉是使一個人不适于群居的。其次,在事務中,不可于一陣怒氣之中,把事務首先決裂了;反之,無論你怎樣地表示憤懑,卻不要做出任何無法挽回的事來。
至于使别人發怒或息怒,這種事情底做法主要在乎選擇時間;要在人們最急進或心境最壞的時候激惱他們。又一種辦法是如上所述,把你所能找出來的事情都搜集在一起以加重對那人的輕蔑。息怒之方則與此相反。其一,與人初次提及某種可惱之事的時候要選擇好的時機;因為初次的印象是很重要的;其二,就是要把一個人對傷害的見解盡量地與他底受輕蔑之感分開;把這種傷害歸之于誤會、恐懼、熱情或其他任何事項都是可以的。